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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抬頭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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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備研究生

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要點

100-1-4系務會議訂定(100.11.22

 

一、依據「國立臺東大學學生五學年修讀學、碩士學位辦法」第三條規定,訂定「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二、成立「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委員會」負責招收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事宜,甄選委員由本系專任教師擔任。

三、錄取名額:甄選預備研究生每年每碩士班招收名額不得超過三人。

四、申請時間:每年五月一日至十日。

五、甄選資格限制: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,前五學期之學業總成績班級排名前50%者。

六、申請甄選須繳交之審查資料:

(一)申請表。

(二)自傳(1000字)。

(三)研究興趣或進修計畫。

(四)大一至大三上學期共五學期之成績單及班級排名證明。

(五)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或證明。

七、評分原則:

(一)資料審查50%

(二)面試50%

八、其他未規定事項,均依照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
九、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,送人文學院院務會議審議,報請教務會議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實施。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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