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事班100學年度招生

 

研究所別

公共事務管理碩士學位在職進修專班(假日班)

招生名額

27

報考資格

附加規定

一、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取得學士學位或

  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取得學士學

  位,或具有同等學力者。(同等學力,請參閱【附件一】)

二、畢業後工作達二年(含)以上,且現仍在職中。

考試項目

筆試

筆試科目

公共事務管理與實務

佔總成績

比    例

50

專業表現與學習知能

評分項目

1.相關工作經驗年資(15%)

2.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(已修相關學分證明)(10%)

3.專業工作表現(25%)

 (1)個人職務表現

 (2)獲獎紀錄

 (3)創作、專利、發明、表演、發表及著作

 (4)其他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

佔總成績

比    例

50

其他規定

一、本班修業年限至少二年以上,請考生特別注意。

二、報考假日班年資計算至九月本校日間部註冊日止。

三、符合報考碩士班之大學同等學力資格依中華民國95年12月28日教育部台參字第0950191616C號令辦理。

四、如錄取生最後一名同分時,則以筆試分數較高者擇優錄取,如仍同分時,經招生委員會決議後報請教育部增額錄取之。

五、資料限30頁,超出者酌予扣分。

六、相關著作限代表著作3

七、以上資料均以影本繳交,報考後恕不退回。

報名查詢電話

(089)517691   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  林慧雲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