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所別 |
公共事務管理碩士學位在職進修專班(假日班) |
||
招生名額 |
28名 |
||
報考資格 附加規定 |
一、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取得學士學位或 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取得學士學 位,或具有同等學力者。(同等學力,請參閱【附件一】) 二、畢業後工作達二年(含)以上,且現仍在職中。 |
||
考試項目 |
筆試 |
筆試科目 |
公共事務管理與實務 |
佔總成績 比 例 |
50﹪ |
||
專業表現與學習知能 |
評分項目 |
1.相關工作經驗年資(15%) 2.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(已修相關學分證明)(10%) 3.專業工作表現(25%) (1)個人職務表現 (2)獲獎紀錄 (3)創作、專利、發明、表演、發表及著作 (4)其他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 |
|
佔總成績 比 例 |
50﹪ |
||
其他規定 |
一、本班修業年限至少二年以上,請考生特別注意。 二、報考假日班年資計算至九月本校日間部註冊日止。 三、符合報考碩士班之大學同等學力資格依中華民國100年07月15日教育部台參字第1000112683C號令辦理。 四、如錄取生最後一名同分時,則以筆試分數較高者擇優錄取,如仍同分時,經招生委員會決議後報請教育部增額錄取之。 五、資料限30頁,超出者酌予扣分。 六、相關著作限代表著作3本。 七、以上資料均以影本繳交,報考後恕不退回。 |
||
報名查詢電話 |
(089)517691 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林慧雲小姐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