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學年度第1學期終止學分申請通知

【102學年度第1學期終止修習申請】102.11.11

一、申請日期:102年11月23日至102年12月6日止。
網站連結:http://ce.nttu.edu.tw/nttu/index.jsp (校務行政系統)

二、申請流程:學生自行上網申請→輸入帳號密碼登入→選擇終止修習申請→依序點選欲終止科目之「課程名稱」→按確定後→請自行列印申請單再請任課教師簽名→經所屬學系主任核章→交給系上即告完成。

三、審查結果:註冊組與各系核對無誤後會公告於教務處首頁,同學可自行上網查詢。

四、注意事項:
1.依學則第38條規定:每學期終止修習之科目不得超過兩科,且終止修習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該學期最低學分數下限。
2.一〜三年級終止學分後低於14學分者;四年級終止後學分數低於9學分者,依規定不能辦理終止,系統亦無法輸入。
3.終止修習申請單請任課教師簽名並經所屬學系主任核章後,請務必於期限截止前交給系上彙整,否則即為未完成申請手續,等同於未申請,同學仍應修習該學科。
4.提出終止修習該科目之申請後,不得以任一理由申請退費。
5.前一學期有終止修習記錄者,次一學期不得超修學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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